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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党支部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27日 10:33  点击:[]

机关各支部、各相关单位:

当前,学校机关机构改革已经初步完成,为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构建党建充分引领、与中心工作高度融合的机关基层组织体系,现就机关机构改革后党支部调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根据新组建的机构部门,成立新的党支部;

2)根据新的机构部门名称,调整支部名称;

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增、补、改选;

4)由于机构部门调整,撤销原党支部。

二、调整时间

涉及调整的党支部,应在此次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展开相关工作,并于920日前完成。

三、调整原则

1)原则上,机关党支部应依托机关部门独立设置;对于党员人数较少,业务工作相近的部门,可以联合成立党支部,但需提前报机关党委研究同意。

2)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书记候选人原则上应为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能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3)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总数不得超过党支部全体党员半数且最多为 7 人。党员人数为3人以上,不足7人的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4)涉及调整支部名称的党支部,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机关XXXXXX(部门名称)支部委员会”进行申请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党支部调整工作涉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对促进机关一融双高建设和助力释放机关机构改革动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机关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工作。

2)涉及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增、补、改选工作的支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大连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确保选举公平公正有效。

3)原则上,机关所有党员9月份的组织生活应在新调整后的党支部参加,涉及调整的党支部应尽快酝酿相关动议,于918日前提交相关请示报告(参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中的模板),机关党委将于920日前统一批复生效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调整工作。

附件:《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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