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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委员补选流程及提示

2025年11月09日 15:36  点击:[]

一、启动补选的情形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启动补选程序:

1.支部委员会委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任,导致委员出缺。

2.支部委员会委员因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委员职务,导致委员出缺。

3.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进行补选的情形。

二、补选工作基本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研究补选事宜

现任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委员补选事项。内容包括:补选的原因、拟补选的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举办法等。

时间节点:出现空缺后应及时启动

2.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

通过充分酝酿、考察,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向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请示

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提交《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请示》,内容包括:

补选的理由及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

拟补选的委员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本情况;

选举方式;

选举大会安排。

(二)选举实施阶段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参会人数要求: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

会议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

2.通过补选选举办法(明确差额选举、投票方式等);

3.宣布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4.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需非候选人);

5.发放选票,投票选举;

6.计票并宣布结果(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明确委员分工。

(三)后续工作阶段

补选结束后,提交《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补选结果的请示》向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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