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补选的情形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启动补选程序:
1.支部委员会委员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任,导致委员出缺。
2.支部委员会委员因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委员职务,导致委员出缺。
3.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进行补选的情形。
二、补选工作基本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研究补选事宜
现任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委员补选事项。内容包括:补选的原因、拟补选的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举办法等。
时间节点:出现空缺后应及时启动。
2.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
通过充分酝酿、考察,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向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请示
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提交《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请示》,内容包括:
补选的理由及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
拟补选的委员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本情况;
选举方式;
选举大会安排。
(二)选举实施阶段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参会人数要求: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
会议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
2.通过补选选举办法(明确差额选举、投票方式等);
3.宣布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4.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需非候选人);
5.发放选票,投票选举;
6.计票并宣布结果(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明确委员分工。
(三)后续工作阶段
补选结束后,提交《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补选结果的请示》向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