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7月19日,大连理工大学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各机关党政部门(含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党支部书记签订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书》。现将《责任书》附后,供大家在工作中对照。】
大连理工大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直接反映学校的水平和效能,直接关系到学校科学发展大局,机关作风也是师生直接感受和评价学校党风、政风的重要载体。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与机关各单位签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经常性学习与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1】由党支部牵头,每月至少组织1次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干部作风、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
【1.2】每位同志每一学期应该至少自学1本有关高等教育管理方面的书刊和1本相关业务领域方面的书刊。
【1.3】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能够有1篇工作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本单位每年能够向学校提交1篇工作调研报告(或合理化建议方案)。
二、重视作风教育,牢树服务观念,增强宗旨意识。
【2.1】作风深入,走进一线、贴近师生,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倾向,加强履行服务宗旨的教育和自觉性。
【2.2】带着感情为师生解决问题,克服官僚主义,增强“公仆意识”。
【2.3】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克服不负责任的陋习,讲求质量和效率,兢兢业业地完成各项任务。
【2.4】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克服铺张浪费,勤俭办公。
三、以规范与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
【3.1】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规范与管理服务制度(流程)并加以严格执行,遵守《学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使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
【3.2】坚决落实“四项”机关工作制度,即“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答复)制度(校内事项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服务信息明示制度、与学部院系定期联系制度”。
【3.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处务(部、院)会议制度,每1至2周应有1次工作例会。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力求实效。
【4.1】机关党委是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是负责人。
【4.2】机关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由支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单位负责人(行政领导):
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公章) 2011年7月19日
学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