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二步(党支部)
党支部于1个月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向机关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人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添加入党申请人”。
*谈话记录为归档材料。
第三步(申请人)
参加教工入党申请人培训并结业。
*入党申请人培训每年下半年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证书为归档材料。
第四步(党支部)
召开会议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无异议后向机关党委递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启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满足递交入党申请6个月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五步(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参加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
*思想汇报1-3个月提交一篇;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年下半年由校党校统一组织;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为归档材料。
第六步(党支部)
召开推荐会确定发展对象;
公示无异议后向机关党委递交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
进行政治审查。
*确定发展对象需满足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发展对象推荐会召开前应事先与机关党委沟通;政审相关材料为归档材料。
第七步(发展对象)
参加教工发展对象培训并结业;
撰写《自传》。
*教工发展对象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发展对象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自传》为归档材料。
第八步(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上报党员发展材料。
第九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预审、公示。
第十步(党支部)
指定入党介绍人,领取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预备党员接收大会;
第十一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
召开机关党委会审批。
第十二步(党支部)
启用《预备党员考察表》;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十三步(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参加教工预备党员培训并结业;
预备期期满前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
*教工预备党员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转正申请书递交时间为预备期满前一周内;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转正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十四步(党支部)
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转正材料;
召开转正大会。
*转正大会应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
第十五步(机关党委)
召开机关党委会审批;
材料装档。
本工作提示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整理,仅做内部交流,请勿外传。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