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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机关党委党员发展流程提示

2025年09月16日 16:02  点击:[]

第一步(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二步(党支部)

党支部于1个月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向机关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人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添加入党申请人”。

*谈话记录为归档材料。

第三步(申请人)

参加教工入党申请人培训并结业。

*入党申请人培训每年下半年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证书为归档材料。

第四步(党支部)

召开会议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无异议后向机关党委递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启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满足递交入党申请6个月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五步(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参加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

*思想汇报1-3个月提交一篇;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年下半年由校党校统一组织;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为归档材料。

第六步(党支部)

召开推荐会确定发展对象;

公示无异议后向机关党委递交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

进行政治审查。

*确定发展对象需满足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发展对象推荐会召开前应事先与机关党委沟通;政审相关材料为归档材料。

第七步(发展对象)

参加教工发展对象培训并结业;

撰写《自传》。

*教工发展对象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发展对象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自传》为归档材料。

第八步(党支部)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上报党员发展材料。

第九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预审、公示。

第十步(党支部)

指定入党介绍人,领取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预备党员接收大会;

第十一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

召开机关党委会审批。

第十二步(党支部)

启用《预备党员考察表》;

录入“组工一体化系统-党员发展管理-支部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表》为归档材料。

第十三步(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

参加教工预备党员培训并结业;

预备期期满前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

*教工预备党员培训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转正申请书递交时间为预备期满前一周内;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心得及结业证书、转正申请书为归档材料。

第十四步(党支部)

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转正材料;

召开转正大会。

*转正大会应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

第十五步(机关党委)

召开机关党委会审批;

材料装档。


本工作提示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整理,仅做内部交流,请勿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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