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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酝酿机关党委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选的通知

2024年11月11日 11:30  点击:[]

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和批复精神,机关党委委员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机关党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党员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现将各党支部酝酿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初步人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选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能代表广大党员意志和利益的代表。

二、代表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工作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积极奉献,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工作水平,在机关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 群众基础良好。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积极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4. 党性修养较强。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31名,其中女性代表不低于40人。代表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包括机关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党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代表产生办法

1. 各党支部根据代表条件、名额和构成要求,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初步人选名单。

2. 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初步人选。

3. 公示无异议后,各党支部于11月18日12:00前将代表初步人选名单填入附件2表格发送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箱jgdw@dlut.edu.cn。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代表初步人选的酝酿工作,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充分发扬民主。要广泛听取党员意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代表的产生过程成为发扬党内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

3. 严肃工作纪律。在酝酿产生代表初步人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希望各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代表初步人选的酝酿工作,为机关党委委员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奠定坚实基础。


如有疑问,请与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齐磊

联系电话:0411-84708341

大连理工大学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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