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暑假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学校党委、纪委就严明暑假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2.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4.严禁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
6.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其他物品;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9.严禁借操办子女升学宴之机收钱敛财;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管理监督,要敢担当、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以上率下,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切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
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举报信箱:jjwb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