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学校党委、纪委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实物等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4.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
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
6.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其他物品;
8.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酒品、香烟、高档菜肴饮品;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学校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对“两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逐一深入核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形成持续有力震慑。请各二级纪检组织将宣传教育、检查查处情况形成工作小结(电子版,不超过500字)于10月9日下班前发至纪委办公室邮箱。
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举报信箱:jjwbgs@。
2018年9月20日